1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的法律、法规,执行人民政府的决定、命令、任免。
2、制定辖区社会发展规划,促进辖区经济发展及教育、科学、文化、体育、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,负责辖区社区建设、社会事务管理、城市管理、民政、残疾人事业、计划生育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信访、就业服务、社会保障等行政工作。
3、保护国家财产、集体财产、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,维护社会稳定,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、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不受侵犯。
4、保障男女平等、婚姻自由、维护老年人、妇女、未成年人、残疾人和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,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。
5、按照区委、区政府的有关决定,协调、指导辖区单位、社区居委会的工作。
6、协助上级部门处理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。
7、办理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